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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国仲裁风云人物-----刘强
刘强,男,1955年12月出生,山东淄博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淄博市政协委员。1975-1983年任淄博有机化工厂团支部书记、厂团委副书记、车间党支部副书记;1983-1987年任中共淄博市委企业部副科巡、副科长;1988年任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副科巡、副主任、正科巡、主任、副部巡;1992年任临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1997年后任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组书记。 主要成就:工作严谨,求真务实,以强烈的的敬业精神,良好的工作作风,把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始终以一个优秀领导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大胆改革,锐意进取,结合具体工作搞研究,利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领导经验,多次得到上级领导的表彰奖励。自1997年12月调任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以来,一心扑在仲裁事业上,以其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执着追求的精神,带领淄博第一代仲裁人,奋发图强,加快发展,取得了骄人的业绩。2007年,全年受理案件873件,比2006年增长88.6%,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74.6%,受案标的额10.31亿元,比2006年增长15.7%,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106.2%。被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事厅评为全省先进仲裁委员会。刘强同志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第一协调人。2000年淄博仲裁委员会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先进仲裁委”荣誉称号。2006年1月,淄博仲裁委被省政府授予“全省优秀仲裁委”称号,本人也被授予三等功奖励。2008年7月被市委组织部授予三等功奖励。
责任编辑:马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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