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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友弄乱床铺 花季少年怀恨举刀致人残
只因舍友将自己的床铺弄乱了,两人起争执后怀恨在心,随后便用匕首将舍友捅伤,致其右小腿截肢。酿下大祸后弃学潜逃,三年后终落法网。鉴于被告犯罪时不满十六周岁,且认罪态度良好,其家属亦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5月3日,雁塔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07年,被告韩小彬(化名)在西安某职业学校就读,6月8日,他上完课回到宿舍,发现舍友刘卫(化名)躺在自己的床铺上,并将床铺弄的很乱,他随即指责起刘卫并要求其立即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刘卫非但没有理会韩小彬的要求,还用言语挑衅,被激怒的韩小彬将刘卫的被子扔在了地上,两人冲突立即升级。经其他舍友规劝后,两人争执得以平息。但事后韩小彬依然对刘卫怀恨在心,便到校外购买了匕首藏于身上,返回宿舍见到刘卫后,再次与其发生言语冲突,遂持匕首将刘卫捅伤后潜逃。刘卫经医院抢救后右小腿被截肢。 2010年7月,被告韩小彬归案。雁塔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韩小彬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并致被害人五级伤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韩小彬悔罪态度良好,其在犯罪时不满十六周岁,且在法官的调解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刘卫与被告韩小彬的亲属就民事赔偿亦自愿达成协议并已部分履行,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故可对被告韩小彬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常佳 于海姗) 责任编辑:朱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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