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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女教师艳照门”案件始末/图
谈婚论嫁时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为报复解恨在网上发布女方裸照,造成轰动一时的“蕲春女教师艳照门”事件。2010年9月6日,羁押在蕲春公安局看守所的“艳照门”发布者吴某,收到了蕲春县法院下达的《刑事判决书》——因构成侮辱罪,他被判刑两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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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 >> 吴某现年39岁,蕲春县狮子镇灯笼垸村人,初中毕业后,于1991年外出深圳务工,2005年到上海一家公司实验室工作。同年初,公司总部转到江苏太仓,吴某随之到太仓上班。 吴某说,父亲2007年去世前,他一直没有成家意识。父亲去世后,他跪在父亲棺前,感觉很对不起父亲,因为父亲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他成个家,“父亲是带着遗憾走的。”从那时起,他萌生了找个女朋友成家的念头。 2009年正月的一天,吴某嫂子刘某打来电话,说要给他介绍个女朋友,还问他离过婚的行不行,吴说行。刘某便把周某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吴。 周某是蕲春县漕河镇第一小学数学教师,现年38岁,2008年离婚,与前夫育有一子。
责任编辑:马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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