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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晓玲案”三发帖人诽谤案二审维持原判/图
http://www.124aj.cn 添加日期:2010-06-28 17:09:31 来源:拍案网综合  

福建“严晓玲死亡事件”三度开庭 网民被控(组图)
 
2009年11月11日一审时,死者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手举诉讼材料。
 
    三被告分别获一至两年有期徒刑,称可能向福建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而各方呼吁宽容网络舆论的声音,亦从未断绝

  6月28日上午,福州市中级法院对三网民诽谤案做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以诽谤罪分别判处范燕琼有期徒刑二年,游精佑、吴华英各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

  据游精佑辩护律师刘晓原分析,此次二审维持原判后,被羁押近一年的吴华英应该在6月30日走出看守所,而游精佑到7月4日也应获得释放。但获刑两年的范燕琼于2009年6月26日被捕,两年刑期需到2011年6月25日方期满。

  至此,倍受争议的福建三网民诽谤案暂告一段落,但该案三被告表示,接下来将可能向福建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围绕这一案件,各方呼吁宽容网络舆论的声音,亦从未断绝。而对政府和官员利用诬告陷害和诽谤罪名打击报复,对公民言论自由和民间维权行动的打压也引起了广泛的质疑。

  少女死亡引家属鸣冤

  福建三网民诽谤案,源自一位少女的意外身亡。

  2008年2月10日,福建闽清县妇女林秀英获知了女儿严晓玲的死讯。种种传言加上女儿悲惨的遗容,林秀英相信,女儿之死必有冤情。从2008 年4月起,这位不识字的妇女开始不断向县、市、省各级相关部门举报,要求“明查此案,严惩凶手,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不过一直没有结果。她得到的答复只有一个:严晓玲属正常死亡,不予立案侦查。

  2009年5月,林秀英碰到福建本地有名的“赤脚律师”范燕琼。听完林秀英的哭诉,曾经自己也是上访户的范燕琼非常同情,遂帮助林秀英整理口述,并写成帖子、陈述冤情,希望以此“引起政府重视,彻查真相”。

  2009年6月22日,她将林秀英提供的严晓玲案材料,整理成了《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一文,发到一些维权网站上。此后,范燕琼又将这篇经林秀英本人确认的文章传给网站编辑,后被编辑修改,更题为《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并于6月 22日晚23时许将帖子发布到互联网。

  短短一天之内,新浪、网易、天涯社区、凤凰、中华网等多家知名网站论坛,均出现《严晓玲,她比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惨绝人寰:闽清常现无名女尸,严晓玲被8人轮奸》等帖文,引起网民广泛关注。

  同年6月24日当天,另一位网民游精佑看到了严晓玲案的帖子。在游精佑家属眼中,这位向莆铁路(福建)公司第二工程段副总指挥,生性古道热肠、长期关注着弱势人群的维权。而当天,在浏览完帖子后,游精佑并不确信林秀英所述,但是,他也觉得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的说法并不能解答所有的疑问。

  于是,他和另一位网民、同样关注上访人群的吴华英一起,为林秀英拍摄了一段“家人哭诉悲惨经历”的视频录像。他的想法是:“让死者的母亲自己诉说情况,把两种不同的说法传播到网上,可以让一些更专业的网友来判断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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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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