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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简介:江必新/图
江必新,男,汉族,1956年9月生,湖北省枝江县人,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2002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2004年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7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职业生涯 1978年9月——1982年9月,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2年9月——1985年1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中国法制史专业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5年1月——198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助理审判员; 1988年9月——199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副处级)(其间:1991年11月—1992年8月在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锻炼;1992年8月—1993年8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锻炼); 1993年8月——199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正处级); 1995年2月——199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1999年6月——200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室主任; 2002年12月——200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1年10月—2003年1月挂职任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4年5月——2005年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党组书记(其间:1999年9月—2004年6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在职攻读法学博士); 2005年2月——2007年1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08年3月——受聘华侨大学名誉教授
责任编辑:马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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