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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首例枉法仲裁案一审宣判/图
http://www.124aj.cn 添加日期:2011-09-22 10:28:01 来源:法制日报  

  仲裁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仲裁,损害了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应当受到刑罚惩罚。将枉法仲裁入刑,有利于仲裁的规范发展。

  手续严重不全的“违规房”,在开发商和仲裁员的相互勾结下,经过一场虚假仲裁取得一纸仲裁调解书后,竟然能成功办理产权证。而且,仲裁员为开发商办理的8起仲裁案件中,有7起仲裁案件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没有到场,8起仲裁案件均无商品房购房销售发票,均未经任何形式的审理……

  近日,经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公诉,衡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刘国后及秘书处书记员张平因枉法仲裁罪,被石鼓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

  据悉,这是自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实施以来湖南省首例枉法仲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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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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