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吕天喜案进展:洛阳政法委称不存在替人顶罪/图
![]() 吕天喜夹着一双鞋站在家门口
新闻链接:
嵩县智障男子吕天喜走失3年后,被家人从三门峡监狱接走,家属怀疑他是替人顶罪。(河南省)洛阳市政法委迅速成立了由公、检、法、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今天(9月5日)洛阳市政法委回复称,吕天喜确有犯罪事实,不存在“替人顶罪”的问题。 洛阳市政法委:吕天喜不存在“替人顶罪” 经洛阳市政法委专门调查组调查,2008年8月22日17时许,在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网通公司门口人行道上,吕天喜将受害人、91岁的宋清明推倒在地,并将其上衣口袋内的55元现金抢走,被群众当场抓获,处警民警当即将吕带至西工区唐宫路派出所。在接受询问中,吕天喜承认了犯罪事实。 9月3日,调查组在认真调阅了原始卷宗后,又找到了当时抓获吕天喜的两位当事人和受害人宋清明(已病逝)的亲属进行查证。同时,带领两名当事人于9月3日下午进行了辨认,确认吕天喜就是当时实施抢劫的犯罪嫌疑人,进一步印证了吕的犯罪事实。因此,专门调查组认为:不存在吕天喜“替人顶罪”的问题。
责任编辑:马艳玲
上一篇:
下一篇:
版权所有: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拍案网(陕西法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拍案网(陕西法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拍案网(陕西法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拍案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E-mail:aj@124aj.cn |
本网微专题 通讯员之窗 编辑部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