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案件追踪 >> 正文
范冰冰绯闻案确定在京审 法院驳回被告管辖异议/图
http://www.124aj.cn 添加日期:2011-08-09 16:20:06 来源:京华时报 【  

 

  范冰冰与王学圻被拍到牵手

  因对方刊登自己和王学圻的绯闻,影星范冰冰将每日新报社告上法庭索赔200万元,每日新报社则提起管辖异议。记者8日获悉,(北京市)朝阳法院驳回了被告的管辖异议,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今年5月,天津日报社下属的每日新报社刊登了《范冰冰、王学圻想结婚了——爸妈不同意,可能要私奔》,署名记者为宋某。范冰冰认定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侵犯,将天津日报社、每日新报社、记者宋某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抚慰金200万元。

  朝阳法院受理此案后,给三被告送达了传票。稍后,三被告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认为他们的住所地是天津市,刊登上述文章的《每日新报》是在天津市范围内发行的地方报纸,认为此案不应由北京法院管辖。

  对此,范冰冰提交居住证明,证实2008年2月6日起她一直居住在本市朝阳区某居民小区中。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范冰冰至今居住在朝阳区,因此朝阳区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朝阳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因此驳回了三被告的诉求。(刘杰)

责任编辑:马艳玲
上一篇:
下一篇:
版权所有: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拍案网(陕西法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拍案网(陕西法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拍案网(陕西法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拍案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E-mail:aj@124aj.cn
本网微专题
通讯员之窗
编辑部推荐
法院公告 更多>>
民警提示 更多>>
公检法黄页 更多>>
网友咨询 更多>>
法趣 更多>>